這篇的初發點來自"痞客邦首頁的文章",令我印象深刻、氣憤、以及滿腹的疑問?
【正義的表彰】
進入正題前先來談談"毛削"吧!那什麼是"毛削"呢?
所謂的"毛削"便是將橡皮擦削、鼻屎、衛生紙毛球等等的小東西集結合成的小削削,
當然對於愛玩的孩子們來說,"毛削"能夠拿來丟同學、
更可以拿來黏在朋友背後、甚至辦家家酒時拿來做菜,
但令我訝異的是,"毛削"既然能成為犯案的工具?
咦!?毫無殺傷力的"毛削"既能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出來?
就在我前幾天去痞客邦首頁 看精選好文時,赫然發現有篇文章的內容便是以"毛削"為主角,
當然BLOG文章的作者主要在傳達他與同學之間的打鬧,
但實實在在"毛削"在文章裡佔了舉足輕重的份量,
至少對我來說是有如大石頭丟入大海中,
掀起強烈的一陣陣水波,而現在我還是忘不了那時候的氣憤。
該篇文章主要在講述作者與同學合作惡作劇另一位"令人覺得好欺負的同學",
而惡作劇的過程中,是將小東西做成"毛削"放進飲料中請對方喝下去,
當那位同學喝下去後還能在旁邊暗自高興、歡呼,
如果"這種把別人痛苦當快樂的惡作劇"讓你氣憤或是傻眼,
請先別動氣,
因為最令我傻眼的還有兩點。
第一點痞客邦既然將這篇文刊登於首頁,這不也是變相的支持、推舉這等行為嗎?
你說痞客邦職責在於選擇有趣、讓人共鳴的文章,那也沒錯,但對我來說還是選擇無法諒解,
而第二點在於這篇文章的玩弄、嘲笑他人行為,而迴響的網友裡 既然也沒有人提出疑問、指責,
而回應的卻是"好有趣的同學"、"小時候也做過這類事"、"好好笑"等等這類的屁話,
讓我又在一次問著,是我的觀點有問題?還是這個文化沒有人去深思過?
不管如何,至少我認為發表文章,所產生的影響力是需要揹負上社會責任的,
再者文中提到的惡作劇行為,我個人認為同學、朋友之間的娛樂打鬧是普遍的,
但絕對不能涉及人身攻擊、惡意玩笑,
如果認為把"毛削"丟入飲料中請對方喝,這種事只是開開玩笑罷了,那就錯了!
而我在學生時期便被如此捉弄過,
便是像上面提到文章一樣,是裡面那位被同學當玩笑的受害者,
當然無心的好玩,就如前幾年新聞鬧的沸沸揚揚的,
"趁同學要坐椅子而抽走造成同學半身不遂"事件一樣,
有些傷害是看的到的傷口,有些傷害是無形的心靈創傷,
直到現在令我不解的是這種行為和所謂為正義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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