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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表彰002.jpg

這篇的初發點來自"痞客邦首頁的文章",令我印象深刻、氣憤、以及滿腹的疑問?

 

【正義的表彰】

 進入正題前先來談談"毛削"吧!那什麼是"毛削"呢?

所謂的"毛削"便是將橡皮擦削、鼻屎、衛生紙毛球等等的小東西集結合成的小削削,

當然對於愛玩的孩子們來說,"毛削"能夠拿來丟同學、

更可以拿來黏在朋友背後、甚至辦家家酒時拿來做菜,

但令我訝異的是,"毛削"既然能成為犯案的工具?

咦!?毫無殺傷力的"毛削"既能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出來?

 

就在我前幾天去痞客邦首頁 看精選好文時,赫然發現有篇文章的內容便是以"毛削"為主角,

當然BLOG文章的作者主要在傳達他與同學之間的打鬧,

但實實在在"毛削"在文章裡佔了舉足輕重的份量,

至少對我來說是有如大石頭丟入大海中,

掀起強烈的一陣陣水波,而現在我還是忘不了那時候的氣憤。

 

 

該篇文章主要在講述作者與同學合作惡作劇另一位"令人覺得好欺負的同學",

而惡作劇的過程中,是將小東西做成"毛削"放進飲料中請對方喝下去,

當那位同學喝下去後還能在旁邊暗自高興、歡呼,

如果"這種把別人痛苦當快樂的惡作劇"讓你氣憤或是傻眼,

請先別動氣,

因為最令我傻眼的還有兩點。

 

 

第一點痞客邦既然將這篇文刊登於首頁,這不也是變相的支持、推舉這等行為嗎?

你說痞客邦職責在於選擇有趣、讓人共鳴的文章,那也沒錯,但對我來說還是選擇無法諒解,

而第二點在於這篇文章的玩弄、嘲笑他人行為,而迴響的網友裡 既然也沒有人提出疑問、指責,

而回應的卻是"好有趣的同學"、"小時候也做過這類事"、"好好笑"等等這類的屁話,

讓我又在一次問著,是我的觀點有問題?還是這個文化沒有人去深思過?

 

 

不管如何,至少我認為發表文章,所產生的影響力是需要揹負上社會責任的,

再者文中提到的惡作劇行為,我個人認為同學、朋友之間的娛樂打鬧是普遍的,

但絕對不能涉及人身攻擊、惡意玩笑,

如果認為把"毛削"丟入飲料中請對方喝,這種事只是開開玩笑罷了,那就錯了!

而我在學生時期便被如此捉弄過,

便是像上面提到文章一樣,是裡面那位被同學當玩笑的受害者,

當然無心的好玩,就如前幾年新聞鬧的沸沸揚揚的,

"趁同學要坐椅子而抽走造成同學半身不遂"事件一樣,

有些傷害是看的到的傷口,有些傷害是無形的心靈創傷,

直到現在令我不解的是這種行為和所謂為正義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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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